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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大学主校区东区4号路北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2-11-22 阅读次数:2

南通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 南通大学 主校区东区4号路北段工程 已由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自筹,现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东区4号路北端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后审。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南通大学主校区 ;
(2)工程规模: 投资约120万元; 
(3)计划工期: 2013 年1月6日至2013年5月5日,施工总日期为120日历天;
(4)质量标准: 一次性验收合格。
三、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壹 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东区4号路北段土方、道路、排水及东区4号路路灯工程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工程  壹 个标段的投标。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主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五、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后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委托代理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正式人员,提供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2011年度、2012年1月至11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8)凡是申请参与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9)近三年(自本公告之日起前推)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报名单位须在地方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含企业和项目建造师),证明出具日期必须是本招标公告发布以后的日期,否则无效;
(10)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2010年1月以后承担过单项工程施工合同价在200万元以上的市政工程业绩(业绩指2010年1月1日以后签订的施工合同,且已竣工的工程)(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3项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
 (11)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10、201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12)无不良记录承诺书;
(13)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七、 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
(一)、评标程序
资格符合性评审→商务标开标→商务标评审→确定中标人。
(二)、资格审查程序及办法
1、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各投标人只有满足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后,方可参与商务标的评审。
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投标人需提供的材料
备注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并通过2011年度年检。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均须提供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查验;并且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2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主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等级证书。
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具备安全产生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
企业财务状况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10、201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5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贰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为在投标单位);
6
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
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2011年度(1月至12月)及2012年1月至11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1)有效劳动合同书;
(2)2011年度(1月至12月)及2012年1月至11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8
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两年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类似市政工程
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2010年1月以后承担过单项工程施工合同价在200万元以上的市政工程业绩(业绩指2010年1月1日以后签订的施工合同,且已竣工的工程)
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
9
企业、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证明
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出具日期必须是招标公告发布以后的日期,否则无效。(原件)
10
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
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见第七章附件9)(原件)
11
无不良记录承诺
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无不良记录承诺书(格式见第七章附件10)。(原件)
资格审查形式评审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2
资格审查文件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3
资格审查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章“资格证明材料”附表的要求并附有所有相应表格
(三)、商务标评审
1 、确定有效报价
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
 2 、确定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投标人的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A值)×下浮系数(B值)
 (1)算术平均值(A值)是指当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多于5人(含5人)时,在投标人的有效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的算术平均;当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少于5人时,所有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
 (2)下浮系数(B值)是指在开启商务标前,从下列浮动指数(0.99、0.985、0.98、0.975、0.97)中随机抽取的值。
 3 、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100分;
 (2)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1%扣2分,下浮1%加1分,最多加5分,在加足分后,每下浮1%扣0.5分,不足1%,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 、评标过程如遇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具有最终解释权。
八、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九、如果对本工程有意愿的,请申请人的经办人于 2012 年11月22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南通市工程建设网( www.ntcetc.cn)行业快讯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十、投标申请人需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前到南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工农路150号政务中心裙楼5楼)购买商务标光盘(空白),商务标电子文本由各投标人自行下载并刻录。
十一、本工程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无需另行进行网上报名,各投标人须于2012年 12月12日14 时以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南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工农路150号政务中心裙楼5楼)开标室,并在2012年 12月12日14时 开标。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300元招标文件相关费用,售后不退。若不符合此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二、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等资料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 www.ntcetc.cn)“行业快讯资格后审专栏”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上网查询、下载,否则,引起的所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三、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且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及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南通大学
 联系人:李玉慧 电话:0513-85012257 传真:0513-85012247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啬园路9号 南通大学基建处 
 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招标人(公章)
 201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