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投标人需提供的材料 | 备注 |
1 |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并通过2011年度年检。 |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均须提供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查验;并且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
2 |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 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主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等级证书。 | 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 |
3 |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企业具备安全产生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 |
4 | 企业财务状况 |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10、201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 |
5 |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 贰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为在投标单位); | |
6 | 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 |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
7 | 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 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2011年度(1月至12月)及2012年1月至11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 (1)有效劳动合同书; (2)2011年度(1月至12月)及2012年1月至11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 |
8 | 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两年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类似市政工程 | 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2010年1月以后承担过单项工程施工合同价在200万元以上的市政工程业绩(业绩指2010年1月1日以后签订的施工合同,且已竣工的工程) | 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 | |
9 | 企业、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证明 | 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 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出具日期必须是招标公告发布以后的日期,否则无效。(原件) | |
10 | 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 | 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见第七章附件9)(原件) | |
11 | 无不良记录承诺 | 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无不良记录承诺书(格式见第七章附件10)。(原件)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2 | 资格审查文件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
3 | 资格审查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八章“资格证明材料”附表的要求并附有所有相应表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