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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大学理科教学楼、五期学生公寓门窗工程招标
发布日期:2013-12-31 阅读次数:8

南通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南通大学 理科教学楼、五期学生公寓已由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自筹,现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门窗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后审。
2、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南通大学主校区 ;
(2)工程规模: 理科楼门窗面积约6400m2,五期公寓门窗面积约9200m2总,投资约850万元; 
(3)发包范围: 南通大学理科教学楼铝合金门窗和五期学生公寓塑钢门窗(含:阳台栏杆、轻钢雨蓬)等。
(3)计划工期: 2014 年3月12日至2014年6月30日,施工总日期为110日历天;
(4)质量标准: 一次性验收合格且不影响土建评优。
3、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壹 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理科教学楼、五期学生公寓门窗施工为一个标段,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工程  一个标段的投标。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 资质等级为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房屋 建筑专业 )。
4.2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11、201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7)委托代理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正式人员,提供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2012年1月至2013年12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8)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9)必须具有企业注册所在地县级区级检察机关开具的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中的重要内容不能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本工程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等资料南通市工程建设网发布。
6、本工程采用 网上招投标,各投标人请用专用CA证书登录上网查询、下载,并在开标时将CA锁带至开标现场,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7、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4年1月20日9时,投标文件文本提交至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南通市政务中心裙楼五楼(工农南路150号)],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工程建设网上招投标系统,并在 2014年1月20日9时开标。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9、 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详见附件)
招标人:南通大学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啬园路9号 
联系人:陆松岩 
电 话:0513-85012254
 传 真:0513-85012247
电子邮件:tdjjb@ntu.edu.cn 
附件:
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
(一)、评标程序
投标人资格审查→商务标评标→确定中标候选人。
(二)、投标人资格审查
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由本工程评标委员会根据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并按照《资格后审审查标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参加商务标的评标。
资格后审审查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投标人需提供的材料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并通过2012年度年检。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等级为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具备安全产生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
企业财务状况
财务状况良好
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11、201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
房屋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为在投标单位);
6
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7
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2012年1月至2013年12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1)有效劳动合同书;
(2)2012年1月至2013年12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8
企业信用管理
企业须持有《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单项信用管理手册》(具体要求详见通建建[2010]63号文),并且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需在信用管理手册名单中
《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单项信用管理手册》
9
无行贿犯罪证明
企业注册所在地市、县及区级检察机关开具的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企业注册所在地市、县及区级检察机关开具的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10
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资格审查格式“六、承诺书”)
11
企业履约情况
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资格审查格式“六、承诺书”)。
备注:上述序号1-8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放入资格审查文件中,同时把原件装入投标文件原件包中;上述序号9-11的按招标文件要求放入资格审查文件正、副本中;不提供原件查询的作废标处理。
(三)、商务标评审
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各投标人商务标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工期和质量要求,方可参加商务标的评标。
1 设定招标控制价
招标人将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报市招标办备案后,并于投标截止日七天前(含第七天)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www.ntcetc.cn)公布,各投标人必须自行上网查询。
2 、确定有效报价
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否则,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
3 确定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投标人的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A值)×下浮系数(B值)
 (1)算术平均值(A值)是指当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多于6人(含6人)时,在投标人的有效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的算术平均;当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少于6人时,所有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
 (2)下浮系数(B值)是指从下列浮动指数(0.99、0.98、0.97、0.96、0.95)中随机抽取的值。
4 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100分;
 (2)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1%扣2分,下浮1%加1分,最多加5分,在加足分后,每下浮1%扣0.5分,不足1%,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价
评标委员会按照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推荐报价最高得分者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价为其投标报价。若投标报价最高得分相同时,则按下列办法确定:
1、若投标报价不同,则投标报价低者优先中标;
2、若投标报价相同,则现场抽签确定中标单位;
如中标候选人在公示期间被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则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