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制度;
2.负责编制学校基本建设五年规划;
3.负责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编制与报批工作;
4.负责基本建设设计任务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方案编制和施工图设计报批工作;
5.负责基本建设专项咨询报告编制及成果审查工作;
6.负责办理基本建设开工前的行政报批工作;
7.负责办理基本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缴、退工作;
8.负责基本建设前期资料的收集整理,办理竣工备案工作;
9.负责基本建设专项验收的报批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李佳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