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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科
发布日期:2024-01-15 阅读次数:16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制度;

2.负责基本建设的现场施工管理,包括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

3.负责基本建设“三通一平”等施工准备工作;

4.负责基本建设施工过程中现场签证及设计变更的管理;

5.负责基本建设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工作,协助做好勘察、放线定位工作;

6.负责基本建设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

7.负责基本建设结算初审管理工作,协助做好结算审计工作;

8.负责基本建设的材料设备调研、计划编制及认质认价工作;

9.负责基本建设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陆松岩